工作規則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書面約定?

勞動基準法第 84條之1 規定,是排除勞動基準法有關工作時間基準之特別規定。條文中的「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」、「應以書面約定」,也就是勞雇雙方之書面約定。固然包括由雇主與個別勞工簽訂之勞動契約。那雇主訂定之工作規則呢?有法院裁判持肯定之見解。但管見以為,由於工作規則並不具有勞雇雙方約定之性質,應非本條所規定之勞雇雙方書面約定。